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6-07-26 06:24:19来源:上海金融信息协会浏览次数:899

黄浦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机构集聚,规范行业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优化产业生态,继续保持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现结合发展实际,在前期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做优做强、推进引导集聚。大力吸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积极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拓展转型,对上述新设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给予扶持。全力支持条件成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成为持牌机构,对获得金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给予扶持。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申请新金融业务资格、企业资质认定、专项经营许可及相关试点。

 

二是进一步鼓励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规范发展,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强股权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在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注册登记试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股权众筹”字样。遵循负面清单和底线思维原则,对于具有首创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及其应用予以支持。

 

三是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的孵化功能。设立1亿元的“外滩互联网金融创新引导资金”,积极发挥引导资金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的引领作用,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和项目。支持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类机构深化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支持主要面向互联网金融的各类新型孵化器平台的建设,对经认定的互联网金融孵化器,按照众创空间的标准提供便利服务。

 

四是进一步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能力的提升。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战略新兴板、科技创新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运用贷款贴息、成本补贴、服务奖励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积极支持推动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增信。

 

五是进一步发挥专业园区的优势。在优化现有市级产业基地功能的基础上,推动园区扩容。对产业引导集聚效果显著、服务配套完善、具有典型特色的优秀园区(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给予扶持。探索在园区设立“互联网金融人才联合实训基地”,探索联合企业、高校、专业机构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人才培训,对有关培训费用予以适当支持。

 

六是进一步加快网络征信及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与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征信产品的研发和创新。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共联平台。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商标、品牌、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切实加强相关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

 

七是进一步奖励创新、服务创新人才。对互联网金融领域有影响、有潜力的创新项目,积极推荐各级专项资金配套扶持。对于代表性的创新成果,重点支持申报市金融创新奖。设立区金融创新奖,凡获得市级金融创新奖的互联网金融项目自然纳入年度区级金融创新奖的获奖名单,同时,根据评奖机制,对其他具备实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项目、创新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代表人士、领军人才、技术骨干的培养,支持申报各级高级人才项目。

 

八是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体系和外滩金融品牌建设。积极联手金融智库、行业组织、互联网金融企业、持牌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产业理论、行业标准、管理服务等课题研究的投入。全力支持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在国内互联网金融研究领域保持领先地位,积极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全力打造外滩互联网金融峰会、外滩国际金融峰会等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专业化论坛品牌。

 

九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和金融风险防范。在严守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底线的基础上,结合金融创新新领域、新模式的探索,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包容式的管理。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链条、聚焦监管对接、资本对接,争取更多的先行先试。研究并探索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防范网络及分级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引入大数据、会计、法律等协同管理资源,健全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制度,推动风险预警与处置模式优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

 

十是进一步推进行业自律与消费者保护。全面深化与行业协会、各类专业联盟的合作,加强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共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及行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引导企业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切实降低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健全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仲裁机构,研究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和争端解决机制。探索企业共同出资参与设立“金融消费者专项保护基金”。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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